“沦为诈骗工具人,我们特别后悔!”瑞安警方捣毁一诈骗团伙
来源: 温州都市报    时间:2023-08-31 10:12:34

近日,瑞安警方循线追踪、深挖细查成功捣毁一个诈骗团伙。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时懊悔不已,称自己沦为了“诈骗工具人”。8月25日,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信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3日,瑞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涉嫌利用GOIP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活动。经过调查,民警很快锁定架设GOIP设备的犯罪嫌疑人卢某明(男,贵州人)和卢某某(男,贵州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4日,卢某明和卢某某先后在飞云、安阳街道落网。同时,警方也掌握了两人背后“上家”卢某卫的信息。7月26日,警方在福建抓获犯罪嫌疑人卢某卫(男,贵州人)。

经调查,从今年6月份开始,卢某卫通过聊天软件与境外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利用手机架设简易GOIP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为了扩大“业务”,卢某卫先后招揽老乡卢某某、卢某明“入伙”。

据卢某卫供述,自己辍学在家,满脑子就是想着挣钱,于是动起了歪心思。其间,在“上家”指示下,卢某卫还在朋友圈发布高薪招聘信息、赚钱截图来打造“富二代”人设,以此引诱他人加入。

被抓后,卢某卫表示十分后悔,他说:“我知道上家行为是违法的,却被钱迷了心窍,我们就是彻彻底底的‘诈骗工具人’!”

目前,卢某卫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卢某某、卢某明等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哪些行为易构成“帮信”

为了远离法律“雷区”,市民在生活中一定要避免做出以下行为:

1、租售微信号

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用户如果明知用于不法用途,却仍然租售微信号,就有很大概率涉及“帮信罪”。

2、帮人刷单走流水

这种行为能帮骗子把骗来的资金进行“洗白”,是构成“帮信罪”的常见行为之一。

3、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

帮助骗子建群并最终导致诈骗成功的人,本质上已经成为犯罪成员,为贪图小利害人害己。

4、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只要你出借的物品能够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你就是“帮信罪”的打击对象。

5、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比较常见的是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开“后门”。参与其中的通常是大学生、科技公司技术人员等,这些本该前景光明的年轻人,因为一时之利,背负罪名与骂名。

另外,家长们平时也应提醒未成年人对“帮信罪”加强防范,尤其是对中学、高职院校、大学学生等远离父母的青少年群体。请检查孩子的手机中是否安装有“纸飞机”“蝙蝠”“事密达”三款软件,它们是诈骗分子最常用来联系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用的,如果有,务必让孩子及时删除。

原标题:“沦为诈骗工具人,我们特别后悔!”

李秧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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