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龙或判7年?是不是有点太严了
来源: 走读新生    时间:2023-04-12 09:09:34

刚看到微博上有人引用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胜的判断,称陈志龙或将被处以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就去百度上搜了一下,没想到这类消息已经铺天盖地。

首先,这种7年的说法是律师的判断,按照的也是最高标准,并不能完全依照。其次,陈志龙“捏造”的聊天记录截图只是引起共鸣的口子,而群众心里的种子是早已埋下的“加班加点”,是很多企业对“劳动法”的无视。最主要的,还是对比差,陈志龙舆论实质影响到的,仅中电科的声誉,对网民而言,其实问题并不大。如果仅因此就获刑7年,只能说“震慑”效果是有了,可同时在无数网友心中也埋下了“恐惧”的种子,得不偿失。

至于说对比差,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具体来源于他们和哪些新闻对比。4月7日人贩子吴某龙案在深圳开庭,量刑建议书显示建议对吴某龙判刑5年。被拐孩子的父亲孙海洋现身法院外,他说:如果只判5年,我将提起上诉。


(资料图片)

这是人贩子和造谣的对比,是5年和7年的差别。

其实大家也知道,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小花梅当事人董某民也就判了9年。而此次家产9位数,一家三代交通人的北极鲶鱼甚至还停滞不前。这些对比之下,按照网上的说法陈某龙或判7年就有些不太真实了。

当然,如果中电科严肃要求对陈某龙顶格判处,那其实也不难理解。或者说若不是中电科,陈某龙聊天记录里涉及到的是其他任何一家企业,或许他们也都会希望对陈某龙顶格了判,这就叫杀鸡儆猴。

儆猴不是指“以后看谁敢不开眼的冒充我司员工,抹黑我司加班。”而是,以后看你们还敢对加班有意见。

因此在我看来,倘若陈某龙被判7年,那是对加班现象又一次隐性的声援,也是又一次给打工人增加了不小的压力。

有人会说,陈某龙就算被抓,也是因为他造谣被抓,跟加不加班的现象并不搭界。

我觉得陈某龙事件已经把2者融为一体,成了一个说不清的话题。其实老一辈很清楚,名声这种东西一旦差了,到死都修不回来。甚至哪怕是个“误会”,裂缝一旦出现,就再无法修补。

我之前看过一本书,女子被当“失足女”误抓了,后来虽然放回来,甚至她还找来警察在村里公开为自己说明,可指指点点的声音也从未减少,更是连那个“说明”都被泼上了脏水,最终该女子真成了失足女。

因此我们虽知道陈某龙是因为造谣被抓,但有人会说“他造谣加班加点被抓”。

除了打工人之外,基本上没有人会希望“加班加点”这种现象被拿出来当作茶余饭后的聊天话题,而意有所指的“造谣加班加点被抓”多少会对闲谈的打工人起到收敛作用。

“注意着点,小心我们告你造谣公司加班加点。”这东西说得清吗?其实不是很能说得清,那么我们最好还是选择三缄其口为妙。

观陈某龙事件也能得知,你们看鲶鱼查了多少天还没有后续,陈某龙几乎是第二天就传出消息。当然,这也可能是问题本身不同的原因,说明陈某龙的确造谣了,而鲶鱼没有造谣,家里真有9位数吧。

我对陈某龙的看法很简单,该惩罚,但绝不该是7年这种严到没边的惩罚。千万别觉得震慑是一种好事,任何杀一儆百对那个“一”都是不公平的。有人不以为然,那我只能劝他好好想想,为什么当初周公子许小姐的时候,没有杀一儆百。

当然,律师的判断并非结局,我们只是杞人忧天的同时,希望陈某龙事件也能多产生一些好的思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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